浙江省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三农法治研究会成功召开暨浙江省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三农法治研究会成功召开
日期:2018-12-12 点击:
2018年12月1日,由浙江省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三农法治研究会主办,上海协力(杭州)律师事务所、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yl6776永利集团、浙江省农林大学文yl6776永利集团承办的科学技术发展与民法典编纂学术研讨会在杭州紫云酒店举行。
会议首先由浙江省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艳林教授主持,浙江省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会长邢造宇、三农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马永双、yl6776永利集团院长陈永强、浙江农林大学文yl6776永利集团副院长彭庭松、上海协力(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徐乐游致辞,浙江省法学会研究部调研员胡铮讲话。
会议分为主旨报告、专题发言、研究生论坛三部分。会议邀请浙江省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创始会长田波、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法规处处长王新亮、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楼立群做主旨报告。田波会长回顾了科技法学会发展历程,提出其发展规律要与其他要素、组织相结合,科技法应紧跟时代发展,并指出了解科技发展规律的四个途径即科学发现、科学研究、市场交易及技术产品化,认为数字经济应当推动信息互联网向价值互联网转变。王新亮处长总结了浙江省作为国家标准化改革试点的经验,主要包括标准机制的创新,新型浙江标准体系的构建,“标准化+”的战略性、基础性初步实践,指出浙江省标准化条例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并确定调整方向。楼立群局长基于杭州实践,详细介绍杭州标准国际化发展现状,指出以标准国际化引领城市国际化,助推城市化可持续发展,推动城市精细化发展,提出从五个方面,即重特色强机制、重平台强载体、重基础强引领、重服务强协作,以达到标准共治。
专题发言部分共分为“标准化法与民法典编纂”、“科技创新发展实践中的法律问题”、“互联网与民法典编纂”、“科技成果转让与投资中的法律问题”四个主题。在“标准化法与民法典编纂”部分,yl6776永利集团王艳林教授以《民法典分编(草案)》为中心对标准在民法典中的地位及其规范性作用的重整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温州质监局苏友林主任从实践部门的角度出发,以行政机关改革对于科技及标准化的发展过程产生的影响为主题表达看法,指出科技法对于实务裁判具有重要意义。
在“科技创新发展实践中的法律问题”专题中,吉利控股公司企业和谐发展研究所所长万荃主要以吉利为例对法律与实务中出现的问题作了发言;北京浩天信和(杭州)律师事务所朱加宁律师则讨论了科技创新与民法的关系以及科技创新中商业秘密的保护;yl6776永利集团副教授张奕峰针对科技发展对知识产权的影响方面提出两个问题即科技发展的传统更需要知识产权的保护特别是商标的保护。
在“互联网与民法典编纂”这一方面,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董笃笃针对中国民法典中数据治理理念和制度完善方面提出两个问题,一是数字经济时代下,个人信息的权利属性问题;二是数据产权制度问题。杭州市委党校副教授韩丽峰对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科技政策与科技发展从体系和内容两方面作了系统的梳理。
在“科技成果转让与投资中的法律问题”部分,yl6776永利集团副教授朱一飞通过专利分析的方法对浙江与广东技术创新发展态势做了比较研究,并提出两省适用的科技创新政策差异。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王立博士以“智能投顾的法律定性与主体责任”为中心,提出人工智能对于传统领域的冲击应重点关注。yl6776永利集团副教授季任天通过论述科技法在当今时代发展的意义、现有的民法总则中体现的科技变化以及在民法中增加对科技权利的规定等三方面对科技与民法典编纂的问题发表见解。
研究生论坛环节,来自不同学校的同学们围绕数据权、自动驾驶汽车、生态法制建设、土地权益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交流想法与观点。闭幕式由邢造宇会长总结致辞,本次研讨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