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教师出席2010年博鳌法学论坛暨第七届法官与学者对话民商法论坛
日期:2010-09-19 点击:
"2010年博鳌法学论坛暨第七届法官与学者对话民商法论坛"于日前在海南博鳌召开,我yl6776永利集团副院长、民商法学科负责人陶丽琴教授应邀出席研讨会。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社、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大学yl6776永利集团共同主办,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全国各级法院法官、以及学者、律师等两百多人参会。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建议稿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以便为最高人民院出台《侵权责任法》具体适用的"司法解释"提供专家蓝本。
陶丽琴教授就缺陷产品召回侵权责任规则的把握及适用问题作了大会发言,她认为,缺陷产品召回侵权责任是一种区别于产品特殊侵权责任的一种新型侵权责任,发展缺陷不能作为其免责事由,召回责任适用过错归责原则,赔偿范围应包括产品自损。召回责任的确立,使我国产品责任形成了多层次归责原则、多种责任类型和多种责任方式的制度体系。为此,产品责任特别法的一些规则如产品责任免责规则等将无法适用于缺陷产品召回责任,应在《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中加以细化。陶丽琴教授对召回侵权责任的独到见解获得与会法官、学者们的充分肯定,并引起大会的重视。
陶丽琴教授提交的《〈侵权责任法〉缺陷产品召回责任的解读》一文,被收入研讨会论文集中,并将正式出版。
陶丽琴教授就缺陷产品召回侵权责任规则的把握及适用问题作了大会发言,她认为,缺陷产品召回侵权责任是一种区别于产品特殊侵权责任的一种新型侵权责任,发展缺陷不能作为其免责事由,召回责任适用过错归责原则,赔偿范围应包括产品自损。召回责任的确立,使我国产品责任形成了多层次归责原则、多种责任类型和多种责任方式的制度体系。为此,产品责任特别法的一些规则如产品责任免责规则等将无法适用于缺陷产品召回责任,应在《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中加以细化。陶丽琴教授对召回侵权责任的独到见解获得与会法官、学者们的充分肯定,并引起大会的重视。
陶丽琴教授提交的《〈侵权责任法〉缺陷产品召回责任的解读》一文,被收入研讨会论文集中,并将正式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