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集团yl6776永利集团师生参加“科学立法的术与道”第一期立法名家讲坛
日期:2018-04-22 点击:
4月19日晚,由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浙江省法制研究所承办的第一期立法名家讲坛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小礼堂开讲。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应邀作题为“关于科学立法的若干问题”的讲座。论坛由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辉忠主持,浙江大学副校长严建华教授出席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委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丁祖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朱新力,浙江大学光华yl6776永利集团常务副院长周江洪及来自省内立法实务界和包括永利集团yl6776永利集团王勇博士及15名大二、大三学生在内的各高校科研院所的师生两百余人参加此次论坛。
江必新结合自身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理论联系实际,围绕十九大提出的“科学立法”,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为什么要提出科学立法的问题”: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形成,良的问题已得到基本解决,主要问题转移到立法质量上;立法实践中仍然存在着“无法有法,有法无法”、“法律不管用、不好使”等问题;任何时期的立法都有局限性,科学立法的命题永远不会过时;从长治久安的角度看,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需要提高立法的科学性。二是“什么是科学立法”:首先,科学立法与民主立法在主要方面一致;其次,一般意义上,可从技术、实践、目的、价值四个层面界定“立法达到科学性”的标准;再次,江必新结合实际,阐述他个人总结的判断立法科学性的十条具体标准。三是“如何实现立法的科学性”:一要树立科学的立法理念;二要建构一套科学的立法体制;三要形成科学的立法程序;四要有一套科学的立法政策;五要有科学的立法手段;六要有科学的立法评估与反馈机制;七要有科学的立法动力保证;八要有科学的立法保障机制;九要有科学的立法审查过滤机制。
江必新的讲座引发与会专家学者和师生的共鸣。在提问交流环节,江必新针对就专家学者和同学们的提问,进一步阐述科学立法的内涵与外延,科学立法与民主立法之间的关系,科学立法中公众参与制度如何设计,全国人大常委会科学立法评估机制包含的具体内容。
永利集团yl6776永利集团在场的师生认真聆听,深入领会,受益颇丰,进一步开阔学术视野,增进与省内兄弟院校之间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