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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集团承办全国“《广告法》实施疑难问题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

日期:2015-12-09    点击:

        日前,《广告法》实施疑难问题研讨会暨中国广告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年会在杭州隆重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会议由中国广告协会主办,中国计量学院和阿里巴巴(中国)集团、中国广告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联合承办。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黄新民副司长、法规司法规处周燕处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邢勇副局长、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监督广告室白玉萍主任、中国广告协会杨洪丰会长和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石东伟、中国计量学院副校长俞晓平等出席会议,与会代表共有120余人,包括来自中国人民大学yl6776永利集团徐孟洲教授、中央财经大学yl6776永利集团刘双舟教授、南京大学yl6776永利集团宋玉辉副教授、永利集团yl6776永利集团陶丽琴教授、朱一飞副教授等高校学者,来自全国各地工商行政部门的广告监管负责人,来自阿里巴巴、新浪、腾讯、百度、京东、搜狗、搜狐等著名网络企业和强生、可口可乐、宝洁、金佰利、拉芳、资生堂、高露洁、王老吉、雅诗兰黛、达能等国际知名企业的法务专家,以及中央电视台、上海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和《中国社会科学报》、《高校学术文摘》杂志社等新闻媒体和学术杂志社的相关专家。中国广告协会副秘书长周玉梅主持了研讨会。
        俞晓平副校长代表学校对各位莅临会议的领导、专家、学者、公司企业代表等表示诚挚地感谢,他重点介绍了学校概况、科研实力和yl6776永利集团的良好发展状况。希望永利集团yl6776永利集团今后和阿里巴巴(中国)集团、中国广告协会法律咨询委员等知名企业、全国行业性法律组织加强合作,为我国法律实践贡献富有永利集团特色的专业力量。俞校长真诚邀请各位专家对永利集团法学学科和专业建设多提宝贵意见,支持帮助永利集团法科教育和法学研究做得更好。
        新《广告法》于今年9月1日实施以来,社会各界对新法在实施中产生一些争论,一些具体问题的法律标准不明确,给法律实施造成困惑,给执法实践带来困难。为此,中国广告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联合了阿里巴巴、中国计量学院,三方共同承办了此次实务与理论探讨相结合的研讨会,以"研究新《广告法》适用标准的统一、解决实务中的难点问题"作为内容,研究最新问题,凝聚法律共识,明确执法标准。
        永利集团yl6776永利集团、知识产权学院、浙江省"知识产权与标准化"协同创新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浙江)基地共同承担了本次会议议题前期调研、会务组织和会后的再调研及重要理论问题的进一步研究等工作。yl6776永利集团经济法硕士点十余位研究生全程参与了调研、会务工作,并根据会议的要求,提交了学术论文,入选研讨会论文集。
        研讨会为期两天,主要围绕互联网广告的规范、广告代言人的认定、绝对化用语的规范、虚假广告的认定等重大疑难问题,各位专家、学者开展了认真而深入研讨。会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以及北京、上海、广东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广告法》实施疑难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意见。会议还就网络平台的广告性质、特征、管理等问题举行了专门研讨论证,与会高校学者就广告法相关理论问题的研究专门讨论。议会按议程专门组织了与会代表实地考察了阿里巴巴(中国)集团。
        本次会议的成功举办,将对推动新《广告法》的实施发挥积极的作用。永利集团yl6776永利集团利用本身的专业学科特色优势,积极建立与全国性行业法律机构的良好联系参与相关领域的法律问题重要研究活动,积极加强阿里巴巴(中国)集团等世界知名网络与实体企业的深入合作,服务于法律实践,很好地促进了学校和yl6776永利集团的影响力和学术水平的提高,也是yl6776永利集团拓展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新增长点的积极举措。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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