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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集团教师主持的浙江省缺陷消费品立法推动苏浙皖沪召回立法及协作

日期:2018-10-12    点击:

         缺陷产品召回是企业主动担责和政府监督管理相结合的一项先进的产品质量救济制度,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较为通行的做法。在当前我国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从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的过渡期和转型期,建立和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对提升社会质量治理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2018年上半年起,yl6776永利集团张云教授带领的由永利集团专家、浙江省质监局法规处、稽查队、省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课题组承担了浙江省质监局的地方立法项目《浙江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立法研究》,课题组收集了国内外、系统内外的各种召回理论文献,查阅了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进行深入研读和提炼。先后赴宁波、温州、台州、丽水等市县,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调研,梳理问题,研讨对策。向地方局、检验机构、重点企业等发放《关于完善浙江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立法的调查问卷》,形成了专门针对相关机构部门的《调研数据表》和针对企业的《调研数据表》,并进一步形成了《浙江省缺陷消费品召回调研报告》。4月24-25日,在温州召开浙江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立法调研座谈会,宁波、温州、台州、丽水市局及鹿城、龙湾、瓯海、开发区分局的政策法规、稽查支队分管领导、一线同志代表,市质检院相关同志,正泰集团、制笔行业协会等企业代表共50多人参加座谈。8月23日,浙江省质监局法规处、省稽查总队、省质安院相关人员等立法课题组成员邀请省人大、省法制办、部分高校及兄弟省市质监局立法专家十余人召开了《浙江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专家论证会。专家们首先肯定了课题组为制定办法所投入的大量精力和卓越成效,并对办法的探索性尝试所具有的重大意义予以了高度肯定。专家来自立法部门、理论前沿、实践一线,分别从立法技术、条文框架、法条设计、关系协调等各个不同的视角,对办法条文的进一步修改完善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目前,课题组完成了《浙江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草案、《浙江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起草说明、可行性论证报告、立法前评估报告等相关立法前期准备材料。该立法计划已上报省法制办等待立项。
         10月,在课题组扎实研究的基础上,苏浙皖沪四省达成了《苏浙皖沪质监局合作推进缺陷产品召回立法及业务协作意向书》,约定共同推进区域性缺陷产品召回立法;联合委托立法课题承担单位;联合建立缺陷产品召回信息管理平台,为长三角区域性缺陷产品召回提供统一、高效的信息化支撑;联合推进消费品缺陷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建设;联合建设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机构和专家库;联合确定缺陷产品召回重点管理目录清单;建立立法工作协调会商机制,共同推进区域性缺陷产品召回立法工作。
         在此协同机制引领下,永利集团将为我国缺陷产品召回的地方立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