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丽琴 教授
日期:2023-03-09 点击:
陶丽琴,女,浙江省桐庐县人。yl6776永利集团民商法学科负责人,民商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大学光华yl6776永利集团博士生。
一、学习和工作经历:
1、1991年研究生毕业于浙江大学yl6776永利集团(原杭州大学政治系),获法学硕士学位。
2、1991-1992年任教于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3、1993-2000年任教于中国工行银行杭州金融管理干部学院。任金融法律研究室副主任等。
4、2000年-至今,调入本校yl6776永利集团,曾任yl6776永利集团经济法系主任、院长助理。2005年9月至2006年8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作高级访问学者。
二、社会工作:
全国性社会兼职:
1、中国民法学会理事;
2、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库专家。
地方性社会兼职:
1、浙江省金融法学会常务理事;
2、浙江省民法学会理事;
3、浙江省科技法学会常务理事;
4、浙江省知识产权法学会会员;
5、浙江省法学会中国计量学院联络组长。
三、主要教学和研究领域:
民商法/金融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产权法。
四、主要学术成果:
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现代法学》、《法学杂志》等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并有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和摘录。出版专著3部,教材1本,主持省部级课题3项,主持其他课题10余项。发表的学术论文《保险与抵押的机制衔接及其制度构架》,实现了永利集团法学权威期刊级别论文成果的零突破,研究成果获浙江省第14届哲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成为建校来永利集团人文社科类成果两项最高奖项之一。
主要学术论文:
1、《保险与抵押的机制衔接及其制度构架》,载《法学研究》2006年第4期。权威期刊,CSSCI。
2、《抵押物保险合同上担保物权的竞合》,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1期。CSSCI。核心期刊。
3、《以抵押方式适用按揭担保的制度设计》,载《法学杂志》2006年第6期。核心期刊。
4、《抵押物保险上的保险利益和保险形态》,载《法学杂志》2007年第5期。CSSCI,核心期刊。
5、《论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保险请求权》,载《法学杂志》2006年第2期。核心期刊。
6、《房贷险存废论》,载《行政与法》2007年第7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07年第5期摘录,人大复印资料《金融与保险》2007年第10期全文转载。一级期刊。
7、《住房按揭贷款"强制保险"之法理辨析》,载《中国法学》2001年。一级期刊。
8、《论抵押物保险的法律特性》,载《华东政yl6776永利集团学报》2003年第1期。CSSCI;核心期刊。
9、《论抵押物保险金请求权》,载《甘肃政yl6776永利集团学报》2006年第3期。 CSSCI。核心期刊。
10、《论〈食品安全法〉的法定召回义务及其民事责任》,《法学杂志》2009年第11期。CSSCI期刊,核心期刊。
11、《我国入世后技术法规建设初探》,载《行政与法》2002年第6期。
12、《一人公司信用法律规范之阐析》,载《行政与法》2007年第4期,《高等学校文 科学术文摘》2007年第6期摘录。
13、《论合伙组织的责任能力及财产独立问题》,载《经济与法》2002年第11期。
14、《侵权法视角下的〈食品安全法〉召回制度之评析》,载于《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
15、《论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法律属性》,载于《行政与法》2009年第8期。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
16、《证券电子交易的法律特性(一)》,载《金融法苑》2001年第7期。
17、《对住房按揭贷款两个保险问题的法律质疑》,载《中国检察官学院学报》2002年第2期。
18、《对WTO机制下技术法规之法理学界定》,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6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03年第3期摘录。
19、《WTO机制下的技术法规基本理论问题研究》,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04年第5期摘录。
学术专著:
1、《公民消费贷款法律指南》,法律出版社2000年8月出版。
2、《住房金融民事法律新问题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年8月出版。
3、《侵权行为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10月版。
五、奖项:
《保险与抵押的机制衔接及其制度构架》,获浙江省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其他奖励和荣誉:
1、05年校级优秀班主任
2、06年校级家庭事业兼顾型先进个人。
3、07年校科研优秀工作者。
4、06年校级评估先进个人。
5、04年校级多媒介课件制作大赛优秀奖。
6、07年浙江省法学会法学先进工作者。
7、08年浙江省法学会法学先进工作者。